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(均化名)婚後育有一女,不料,2023年阿國的友人告知,小萱與阿華(化名)十分親近、常一同進出,他曾多次詢問,但小萱都說阿華僅是法律諮詢合作律師,是一般朋友與事業夥伴,要他不要多想,不過後來小萱卻提出離婚,甚至被他撞見2人同床共枕,阿國這次不忍了,憤而提告連帶賠償200萬。
法院審理,阿華指控,一開始小萱認為不被信任還辱罵他,原本以為是朋友誤會,但小萱卻在2023年底開始多次提出要離婚,並要求給付夫妻財產。而在今年(2024年)2月中旬,他撞見自己的女兒被阿華送回家,結果竟是阿華帶著自己兒子,與小萱及其女兒一同出遊,阿華還毫不避諱告知,他們正在交往、要他趕快簽字離婚。
阿國難過地表示,後來某日上午他臨時返家,幫女兒拿取所需物品時,竟赫然發現,小萱與阿華在臥室裡同床共枕,當時阿華下半身幾乎裸體,還跨在小萱身上,阿華看到他出現時,才趕快用棉被蓋住自己下半身。
阿華辯稱,阿國家裡大門有裝監視器,如果真如阿國所稱有交往、常進出他家,可以提出監視器錄影畫面證明,但阿國沒有這麼做,所以這不是事實。他也絕對沒有說2人有在交往,反而是阿國當天,一直說支持多元成家,希望他照顧小萱,並且並彼此祝福。
小萱則表示,她否認有侵害阿國的配偶權,只因當時有很大的包裹,所以請阿華幫忙將包裹拿回家,阿華答應後,一方面幫忙拿包裹,另一方面也是幫助擬定離婚的事情,因為她剛好生理期所以很睏,就先休息一下,沒想到就睡到早上了,也不知道為什麼會睡在同一張床上。
法官審酌,阿小萱與阿華侵害阿國之配偶身分法益實屬重大,導致阿國精神上之痛苦。日前依法宣判,阿國請求慰撫金200萬元,尚屬過高,應以40萬元為適當。可上訴。
事業上合作的法律諮詢律師,意思也就是說很清楚底線在哪裡,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,更何況都還有小孩。不過就我們正能量徵信社辦過那麼多案件來看,小孩子在正常家庭環境下成長,通常不太會接受另一個陌生人和媽媽一同出去玩,又不是一家人,這時候大家一定要有謹覺,必須拿著小孩的頭髮跟自己的去驗DNA,不然很容易為別人養孩子,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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