忌諱寫遺囑,又希望某位子女可以拿到較多現金該怎辦?律師蘇家宏表示,比較好的方式是將受益人設定為特定子女,這樣父母過世時子女就可以領取保險金,不需報遺產稅,也不需要其他繼承人的同意,是快速而便捷的方法。
有些長輩忌諱寫遺囑,又不希望生前把現金財產給子女,卻希望某一位孩子可以拿到較多的現金,該怎麼辦?其實,最好的方式還是立遺囑,但如果堅持不立遺囑,可以用贈與契約或保險的方式來傳承現金資產。
以人壽保險為例,若要保人、被保險人都是父母,將受益人設定為特定的子女時,當父母過世,子女即可領取保險金,不需要透過國稅局報遺產稅、也不需要繼承人全體同意分配。
或許有人認為,國稅局對於八種保險態樣,會計入遺產稅計算,那是只針對「遺產稅」的計算,是稅務上的處理;然而實際上對於遺產的分配,子女依照保險契約得到保險金,就保險金的部分是不屬於「遺產」的。
他表示,保險在傳承的功能上至少有3點好處:1、預留稅源的好工具;2. 人壽保險金直接由受益人領取,不會有遺產分配的問題;3. 可規劃具有類似信託效果的分年給付功能。
現在坊間有些保險產品可以預先約定,當被保險人過世後,可以分幾年將保險金給付給受益人,例如保險金600萬,可以約定分6年給付,每年付100萬給保險受益人。
在某些文化背景下,寫遺囑可能會被視為不吉利,但如果希望某位子女能獲得較多現金,律師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方法:通過設立受益人來確保特定子女能夠繼承更多資產。這可以通過人壽保險來實現,具體操作如下:
設立受益人:將人壽保險的受益人設定為特定子女。當父母過世時,子女可以直接領取保險金,不需報遺產稅,也不需要其他繼承人的同意。
避開遺產稅和繼承糾紛:根據保險金在法律上不屬於遺產,因此不會涉及遺產分配的糾紛。同時,保險金直接給付受益人,不會因遺產稅的問題而受到影響。
保險的三大好處:
預留稅源:保險金可以作為繳納稅款的來源。
直接給付:人壽保險金由受益人直接領取,避免遺產分配上的爭議。
類似信託功能:一些保險產品可以安排分年給付,保證受益人在若干年內持續獲得資金支持。例如,可以設定每年給付一定數額的保險金,這樣既可以避免一次性大筆給付的風險,也能保障受益人長期的生活需求。
這種方法不僅避開了遺囑帶來的忌諱,還能靈活規劃資產的分配,確保特定子女在父母過世後能夠獲得充足的資金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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