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判決書,高雄一名黃姓男子與妻子徐女於2003年離婚,後來雙方復合同居。徐女坦承在婚姻期間曾經出軌,雙方於2022年簽下協議,約定徐女將一處登記在親友名下的房產售出後,將扣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作為精神賠償金給付黃男。近日,徐女在未通知黃男的情況下出售該房產,導致黃男認為協議被違反,遂提告要求賠償1078萬餘元。
黃男表示,他與徐女曾是夫妻,2003年7月11日離婚,但徐女後來要求復合,雙方重新共同生活。徐女坦白她在婚姻期間曾經有過婚外情,為了賠償黃男精神上的損害,雙方於2022年5月5日達成協議,約定徐女將一處借名登記在親友名下的房地出售,扣除稅捐、代書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後,將剩餘金額作為精神慰撫金支付給黃男。
這起案件讓我們再次見證了感情裡的信任是多麼脆弱。高雄的黃先生和徐女士,原本是夫妻,2003年離婚後又復合,感情像是再度找到依靠,但沒想到徐女士在婚姻期間的出軌成了兩人心中的一道傷。當徐女士坦承錯誤,雙方簽下協議,約定賣房給黃先生一筆精神賠償,聽起來似乎是給這段感情一個交代。
但事情並不如想像中簡單。徐女士在沒通知黃先生的情況下偷偷賣掉房子,這無疑是火上澆油,讓黃先生感到協議被踐踏,失去的信任更無法修復。於是,雙方對簿公堂,要求千萬賠償。
這故事告訴我們,愛情裡最怕的就是背叛和不誠實。一次的不忠可能讓信任徹底崩塌,即便再多的承諾和賠償,都難以彌補內心的傷痛。對於委託人來說,當心中有疑問,提早查清真相總比事後承受更大的損失要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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