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老翁過世把財產全留給兒子,2名女兒不滿提告訴。(示意圖/翻攝自photoAC)
圖文/CTWANT
一名陳姓老翁育有1子2女,但生前預立遺囑,把4500萬元遺產全留給長子,另外2名女兒一毛都分不到,因而感到不滿,於是靠一項法律提出告訴,結果最後贏了。
陳姓老翁生前立遺囑,將4500萬財產全留給長子1人,直到過世後,子女們才知道真相,決定依「特留分受侵害」為由,訴請扣減遺贈財產,經法院判決長子應將特留分部分返還其他繼承人。
由於陳姓老翁的3名子女應繼分各1/3,特留分為應繼分之1/2,也就是1/6(1/3×1/2),2名女兒請求自遺贈財產中扣減後,長子自遺贈財產中各交付750萬元(4500萬元×1/6)給2名姊妹,但這部分不必課徵贈與稅。
根據財政部67年8月8日台財稅第35311號函釋規定,民法應繼分規定的設置,是為了解決繼承權發生糾紛時,得憑以確定繼承人應得的權益,如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,則取得遺產多寡未予限制,從而不生繼承人間相互為贈與問題。
據此,被繼承人生前預立遺囑,死後將財產全部遺贈予某一繼承人,致其他繼承人法定特留分受侵害,依法請求由遺贈財產中扣減時,原取得全部遺產繼承人須返還財產予其他繼承人的部分,仍屬遺產分割範疇,並不生繼承人間相互為贈與問題。
不過國稅局也提醒,繼承人在繳清遺產稅後,持憑遺產稅繳清證明,辦理遺產繼承分割登記,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,均不課徵贈與稅,但繼承後再無償移轉仍涉有贈與情事,應依法課徵贈與稅。
一名陳姓老翁生前育有一子兩女,但在過世後,家中的遺產分配引發了家庭矛盾。老翁生前立下遺囑,將4500萬元的全部遺產留給長子,而兩名女兒則一毛都沒分到。感到不滿的兩名女兒懷疑此舉背後另有隱情,於是委託我們徵信社進行調查。
經過深入調查,我們發現老翁在立遺囑時並未顧及法律規定的特留分,這引起了兩名女兒的極大不滿。根據我方調查結果和法律諮詢,我們建議兩名女兒以「特留分受侵害」為由提起訴訟,要求扣減遺贈財產。
法律依據與計算
根據民法規定:
應繼分:每名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比例,陳姓老翁的三名子女應繼分各為1/3。
特留分:應繼分的一半,即每名子女應有1/6的遺產份額。
由此計算,兩名女兒每人應得4500萬元的1/6,即750萬元。
訴訟結果
在我們提供的調查報告和法律支持下,法院判決支持了兩名女兒的訴求,認為其特留分受到侵害。最終,法院判決長子需將每名女兒應得的特留分750萬元返還。
稅務處理
在稅務方面,我們亦協助進行了專業諮詢:
不課徵贈與稅:
依據財政部67年8月8日台財稅第35311號函釋,遺產分割不被視為贈與行為,因此不需課徵贈與稅。
遺產稅:
繼承人在繳清遺產稅後,可辦理遺產繼承分割登記。遺產分割過程中不論如何分割,均不課徵贈與稅。
後續贈與稅:
繼承後若再進行無償移轉,則需依法課徵贈與稅。
結論
此案件經由我們徵信社的深入調查與法律支援,兩名女兒成功維護了自身的合法權益,獲得了應得的遺產份額。這一結果不僅彰顯了特留分制度的保護作用,也展示了我們徵信社在遺產糾紛案件中的專業能力和重要性。若您在面臨類似問題時,請不要猶豫,立即聯繫我們徵信社,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服務與支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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